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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印发全国党员教育培

核心提示: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微博、微信等互动交流,因地制宜推动党员教育进村入户,不断探索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

 

  (三)开发整合资源,为党员教育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整合利用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基层党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和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站点等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等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全国党员教育培训通用教材,组织摄制重大题材专题教育电视片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等系列电视片,定期开展全国党员教育教材展示观摩交流活动。地方各级党委要编写制作符合实际、简明通俗、好学管用的地方特色教材。统筹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教材的制作和译制工作。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开展读书活动。

  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各级组织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干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实用人才带头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注意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作用。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建立师资遴选和动态管理制度,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推动优质培训资源直达基层。各级党政机关和培训机构要带头以各种形式送教下基层。按照中央关于对口支援的统一安排,有关部门和省(直辖市)要积极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在师资队伍、培训基地、网络站点建设和骨干人员培训上予以支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高等学校要发挥优势,采取派教师到基层办班授课和请基层党员进企业进学校培训等方式,与欠发达市县开展结对帮扶培训。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

  研究制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及配套规定,为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集中轮训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普遍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

  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勤奋好学、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

  各级党组织和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管理,联系实际开展教育培训。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善于解答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党员要自觉接受教育培训,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

  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发挥地方党委组织员机构和基层党委专兼职组织员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党员教育培训理论创新。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建立稳定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企业预算。通过税前列支、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

  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2016年对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本规划主要对基层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作出总体安排。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做刻苦学习、学以致用的模范。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计划。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总政治部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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