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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叔服从法院判决我从来都是听话的人

核心提示: ▲宣判结束后,“房叔”蔡彬不断回头望向旁听席,但没有看到家属的身影,神情有些黯然。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宣判结束后,“房叔”蔡彬不断回头望向旁听席,但没有看到家属的身影,神情有些黯然。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钟言 和韵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叶伟报

  去年10月,因遭网帖举报坐拥20多套房产而被纪委查处“落马”的广州“房叔”——原广州市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政委蔡彬被控受贿275万元,昨日上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获判11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主审法官判后释疑称,的确没有证据链证明蔡彬22套房是通过受贿所得。宣判结束后,蔡彬接受了信息时报记者的专访,并称“法院怎么判我都服从,我从来都是听话的人”。

  宣判

  受贿275万元判刑11年半

  “房叔”蔡彬,1956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

  昨日的宣判大概持续了20分钟,检方指控蔡彬涉嫌5宗受贿事实,金额达275万元,一审法院均予全部认定。蔡彬收受贿赂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低投资入股,换取高回报率的分红”;二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经商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

  今年7月26日庭审时,57岁的蔡彬坦然认罪,重复说最多的话是“没有意见”,虽然他涉嫌受贿只有275万元,但其家属上缴的赃款却超过了500多万元。其中,向纪检部门退回的赃款237.5万元就是尚未构成犯罪但违纪非法经营的违法所得。

  关于蔡彬是否有自首情节,一审海珠区法院根据番禺区纪委出具的《关于蔡彬接受调查的情况说明》内容证实,蔡彬交代收受陈俊杰、刘展文贿赂问题时,这些情况纪委已经通过其他涉案人员掌握,因此不属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情节。而蔡彬的投案情况也不符合关于自首的认定要求。

  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蔡彬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蔡彬归案后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蔡彬通过家属主动退赔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一审判决蔡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另受贿所得275万元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当庭宣判完后,法官问蔡彬会不会提起上诉,蔡彬沉默了几秒,表示没有意见,会跟辩护律师商量一下,然后再决定是否提请上诉。离场时,蔡彬回头观望旁听席,发现没有家属到场,神色有些黯淡。

  焦点

  判决为何没提及房产处理?

  蔡彬家庭拥有的22套房产中,18套位于番禺区,3套位于南沙区,总面积达7千多平方米。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经房地产专业网站估算市值可达4000多万元。但此前庭审时并未直接提及这些房产,引起了外界不少讨论。从目前一审判决结果来看,除没收蔡彬个人财产60万元外,仅追缴275万元受贿款上缴国库,也未对其家庭拥有的房产作出处理。

  有律师认为,要是受贿275万元都用来购房,那么房子就是赃款,要在案件判决后通过拍卖等程序追缴。但此前“房叔”案经办检察官接受信息时报采访时表示,受贿的钱是不是用去买了这些房产,还是用于消费或者其他用途,已经超出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对于公诉部门的证明要求,也就不可能在受贿罪的追责过程中,做到通过拍卖房产来追缴赃款。

  法官释疑:无证据链证明22套房通过受贿所得

  网络曝光的22套房产为什么检察院没有纳入指控?法院判决中又为何没有提及处理方式?主审法官在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的确没有证据链条能证明蔡彬所购的22套房产是通过受贿所得。人们没有注意到当年房价低、不限购的情况,因此作为60、70后的人有能力购买多套房产,这和现在80后被高房价压迫购房难的情况有所不同。

  主审法官指出,“房叔”的房产大部分都是1999年到2003年所购买,作为一名处级干部,当时的工资收入也是有能力购买的,当年天河北的房价是4000~5000元/平方米,南沙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也就9万元左右。而网络举报蔡彬22套房产的帖子,则是抓住了人们对时下房价过高的不满心理。

  “构成蔡彬犯罪的核心问题在于权钱交易。”主审法官强调,以“低投资高回报”的形式获取利益,这种犯罪手法隐秘性非常强,蔡彬这种少出资的情况非常罕见。而一般的犯罪人员都是采取不投资占股份收取回报,也就是以干股形式获取利益。

  至于蔡彬违规经商的行为,主审法官表示,这种行为在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是违法行为,只属于违规行为,纪委已经作出了处罚。

  专访

  蔡彬:“我从来都是听话的人”

  宣判结束后,蔡彬在法警押送下到羁押室签署送达笔录,在法警指引下签名、按指模,并接受了信息时报记者的独家专访。蔡彬表示“法院怎么判我都服从”,并自称“我从来都是听话的人”。

  关于“房叔”称号

  “不加评论,反正我一个人说也没什么用”

  信息时报:你被称为“房叔”,这件事引起了社会的轰动,你之前有想到吗?

  蔡彬:这个不加以评论,我不再说什么意见。既然媒体这样说,有它的道理,反正我自己一个人说也没什么用。

  信息时报:你现在怎么看待房子的问题?

  蔡彬: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不加评论,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法院怎么判我都服从,我从来都是听话的人,国家怎么处理我就怎么处理,(我)不说其他意见。

  关于一审判决

  “不跟妻儿商量,他有他过我有我过”

  信息时报:有想过会被判处11年6个月吗?或者想过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蔡彬:这个不加以评论,我跟律师商量了再说。

  信息时报:你有没有提出上诉?

  蔡彬:暂时没有,我还要跟我的辩护人商量一下,再定。

  信息时报:关于要不要上诉的事情,会跟妻子和儿子商量吗?

  蔡彬:他有他过,我有我过,不要考虑那么多的事情。既然是这样的话(指判刑),我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听律师的意见。

  信息时报:宣判以后有什么打算或想法吗?

  蔡彬:服从安排,服从国家的判决。没有什么了。

  关于牢狱生活

  “吃药降血压,看报纸关心国家大事”

  信息时报:在看守所过得怎么样?

  蔡彬:还可以,我有高血压,每天都吃药,就是照顾好自己,看守所也可以照顾好我。在看守所做什么事情都是有法律法规的,别人怎么样我也一样。有书有报纸,(我)每天都看报纸,关心国家大事,服从看守所的管理。

  信息时报:药是家属送来的?还是你自己申请的?

  蔡彬:不是,都是看守所(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的。我在外面就有高血压了,身体现在还可以,挺舒服的。

  新华评论

  面对“房叔无房”“表叔无表”质疑

  有关部门不能保持沉默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日对“房叔”蔡彬作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与此前陕西对“表哥”杨达才的审判不提及手表的来源一样,“房叔”多达21套房产的来源和处理问题也未有提及。公众关心的是,如此巨额房产是否来源合法?案件宣判后是否意味着所有房产因此“洗白白”而“合法安然无恙”?

  2012年10月,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政委的蔡彬遭网友举报坐拥22套房产,经纪委核实其与家人实际拥有房产21套。

  令人费解的是,从7月26日的庭审到如今的一审宣判,整个审判过程中仅提及蔡彬2套房产。对此,检察机关表示,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房叔”受贿与其房产的关系不大。

  对此,人们不禁要追问:除去退赃和罚没财产外,是否意味着“房叔”的房产“合法”了?蔡彬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其妻子曾任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现已退休,按照正常工资标准,都无法购买那么多套房。

  记者曾就此多次问询负责本案的纪检、司法机关和当地政府,然而,检察院、法院以缺乏证据为由不予解释,纪委则以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为由保持沉默。因房产问题而落马的“房叔”,结果房子成了案件的“敏感词”。

  “表哥”落马了,但他的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难怪不少网民发帖表达了不满和不解。而要纾解这些不解和不满,恐怕还需要有关部门正面做出回应,而不是似有难言之隐一样保持沉默,因为这样只会增加人们的质疑。

  

(原标题:广州“房叔”一审领刑1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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