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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违建被打续违建主人疑曾有三个身份

核心提示: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王华平■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付玉良 卢佳 尹政军 李咏祁 王颖■本版摄影:新快报记者王小明  记者采访违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王华平■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付玉良 卢佳 尹政军 李咏祁 王颖■本版摄影:新快报记者王小明

  记者采访违建被打

  头陂村狗眠地违建地块承租人“郑振辉”疑似有三个身份证

  帽峰山下50亩种植用地建起了豪华“皇宫”,此块地的第一承租人“郑振辉”是何方神圣,他与“皇宫”有什么关系?对此新快报记者深入调查,发现“郑振辉”涉嫌拥有三个不同的身份证,其中两个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注销。

  根据相关证据显示,该男子真名疑似叫“傅少斌”,为福建人士,“郑振辉”只是其中的一个“马甲”。在整个事件中,“傅少斌”涉嫌利用“郑振辉”身份从村委租地进行违建。目前,白云区刑警已介入调查,相关情况已获得初步证实。

  郑振辉是福建人?

  新快报记者走访该违建群时,其门口保安透露“郑老板是福建人”。根据当地多位与“郑振辉”相识的人证实,“皇宫”主人就是“郑振辉”。

  随后,记者以“福建郑振辉”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在多家网站上有一则名为《“包公”替人办事露馅三个身份相继被查》的网帖,该网帖称一真名为“傅少斌”的福建籍男子利用假身份到处行骗,其中一个假身份就是“郑振辉”。记者查询了解到,该网帖内容来源于湖南的《当代商报》报道。

  令记者惊奇的是,该报道发布的傅少斌图片,与记者见过的“郑振辉”十分相似。太和镇政府一名与“郑振辉”相识的工作人员,看到该报道的图片后也表示,报道所指的“傅少斌”外形与“郑振辉”一样。

  白云警方介入调查

  新快报记者于昨日将这一情况向白云区警方反映。据警方相关负责人称,警方也已了解到这一情况,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

  昨日下午,警方就此事对记者做了详细的笔录,并当场在公安系统网上一一核实了“郑振辉”、“林云孟”、“傅少斌”三个名字和身份证号,发现其中“林云孟”、“郑振辉”登记信息不存在,只剩下“傅少斌”的身份信息。“如果注销了的话,在公安全国系统网里面是不会显示信息的。”办理此案的刑警表示。

  根据警方已查询到的登记资料显示,“傅少斌”确实是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出生日期为1967年11月25日。记者看到,该身份证头像与《当代商报》记者调查到的“林云孟”、“郑振辉”身份证头像一致。

  “郑振辉”曾被报道有3个身份

  2013年7月5日,《当代商报》一则报道称,“郑振辉”同时拥有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另两个名字分别叫“傅少斌”、“林云孟”。其中,“傅少斌”是该男子的真实姓名,为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

  根据报道显示,“傅少斌”曾利用“郑振辉”这一身份冒充国家工作人员,2011年,骗走了哈尔滨市的朱女士100万元“打点关系费”。《当代商报》的调查结果显示:郑振辉,男性,汉族,1967年10月25日出生,宜章县城南乡成家村一组。

  而来自惠来县公安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另一身份资料为:林云孟,男,汉族,1965年4月15日出生,惠来县河林乡河田管区沟畔一横巷12号。

  此两个身份前者已被注销,后者已去世十多年了。

  ■律师说法

  利用假身份诈骗应追究刑事责任

  知名律师、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认为,拥有多个身份证是一种违反国家身份证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如果其用来与村民签订租赁合同的也是虚假的身份,比较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利用这个身份建设起来的建筑也是“虚假的建筑物”,所有的违章建筑都应该拆除。

  朱永平认为,这类违法行为实施者最少可行政拘留十五天,而如果有诈骗行为的话,公安机关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惠来警方回复

  林云孟身份确曾被顶包

  昨日晚,新快报记者就死者“林云孟”被人顶包一事向惠来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核实。该负责人在向该县110指挥中心负责人核实后表示,“林云孟”的身份确实曾被人顶包。“公安机关已将林云孟的身份证给注销了。”该负责人表示。

  据该负责人称,林云孟本人有吸毒史,在福建打工时与顶包者相识。“他也没有跟什么人有很好的关系,所以死了之后也没人关心。”该负责人表示,林云孟死后其身份证等资料被顶包者占为己有。

  该负责人告诉新快报记者,林云孟的弟弟也有吸毒史,也与顶包者相识,顶包者在利用政策漏洞将“林云孟”的身份占为己有的过程中,林云孟的弟弟可能提供了帮助。

(原标题:白云警方调查“皇宫”主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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